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08-09 查看:各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期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自动失效”。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1年将到期复审,为了帮助会员单位做好复审的准备工作,本会定于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辅导培训班”,由协会资深专家对高企认定的条件、出现的问题及复审准备等进行专题宣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8月22日半天。上午9:30-11:30
培训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
二、 培训内容
1. 如何理解高企认定的六个条件。
2. 近几年高企认定及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3. 2011年高企复审工作的准备工作。
三、 参加人员
1.主要为2008年、200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省高企协会会员单位(1-2)人,其它会员单位也可派人员参加。
2.培训班对高企重要,建议要有企业领导参加。
四、 收费标准:免费
五、 其他事宜
1.填写回执:请参加单位于2010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前将回执单加盖公章传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办公室。
2.各会员单位凭加盖公章的论坛回执单领取资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红茵 陈辛 邹淑玲 罗力科
电 话:020-38458076 38458021 38458699
传 真:020-38458017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