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当前位置: 主页 > 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 >

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08-09 查看:
 
各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期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自动失效”。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1年将到期复审,为了帮助会员单位做好复审的准备工作,本会定于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辅导培训班”,由协会资深专家对高企认定的条件、出现的问题及复审准备等进行专题宣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8月22日半天。上午9:30-11:30
培训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
     二、  培训内容
1. 如何理解高企认定的六个条件。
2. 近几年高企认定及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3. 2011年高企复审工作的准备工作。
     三、  参加人员
1.主要为2008年、200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省高企协会会员单位(1-2)人,其它会员单位也可派人员参加。
2.培训班对高企重要,建议要有企业领导参加。
     四、  收费标准:免费
     五、  其他事宜
1.填写回执:请参加单位于2010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前将回执单加盖公章传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办公室。
2.各会员单位凭加盖公章的论坛回执单领取资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红茵   陈辛   邹淑玲   罗力科
电  话:020-38458076   38458021   38458699
传  真:020-38458017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