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网上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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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网上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 发布日期:2011-01-27 查看:
 

  

 

粤科函高字〔201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将在2011年进行,为做好复审有关工作,现将网上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08年申请认定的企业,用户只有一个注册号(22位),无用户名和密码,不能重新注册,需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的方法:企业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首页右上角【企业申报】,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输入完成后按提交,系统会发一个链接到联系人的邮箱,在30分钟内进入邮箱使用该链接,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注意:企业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时需与2008年申请时填写的信息(企业可在2008年申请书中查看)一致系统才能通过(2008年注册时法人代码的最后一位之前一般没有加“-”)。

  三、变更注册机构:用户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需进行“撤销注册”操作,待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办”)通过后再完善修改注册信息,然后选择企业所在市作为注册机构并提交。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在审核企业注册信息时必须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是否正确和完整。

  四、对于丢失注册号或者需要修改联系邮箱的企业,请提交申请,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联系。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后分批(各市限两批)汇总上报省高企办,省高企办将及时反馈注册号。

  注意:修改的联系邮箱建议使用在常见社会公共网站(如126、163、sina、sohu、yahoo等)注册的邮箱,不要使用企业网站的邮箱。

  五、2009年注册的企业参照上述方法进行网上操作。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各市科技行政部门有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广东省各地咨询电话 .doc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