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因产业转移引起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4-11-03 查看:
粤科函高字〔2014〕1380 号
各有关单位:
自2008年我省启动实施“双转移”战略以来,珠三角部分企业以整体搬迁或办分公司、子公司等方式转移至粤东西北地区,较好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更好地研究解决因产业转移引起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等相关问题,请已发生转移的企业填写好“因产业转移引起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及电话:
罗 军,020-83163873
张相年,020-83163643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309室;邮编:510033。
附件:
1.因产业转移引起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情况说明书
2.关于办理因产业转移引起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4〕1380 号)
省科技厅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