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一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来源: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23-04-14 查看:粤科公告〔2023〕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