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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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9-06-01 查看:
    根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按照《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项目。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按通知要求,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11份报送我厅,各地级以上市只推荐1个项目。

  联系方式:

  1、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人:邵玉昆  电话:020-83163930
  2、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林振亮  叶毓峰

  电话:83163905  83163906
  E-mail:yeyf@gdstc.gov.cn


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09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发挥专项行动在扶持企业、培育产业和支持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申报单位要围绕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选准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壮大县域财政实力作用显著的特色优势产业;以促进科技资源进入优势特色产业的各个关键环节,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主要目标,确定试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以及农民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明确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配套政策、投入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二、项目申报须知

  1、各省(区、市)要按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2009年度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对2005年实施已验收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2、申报单位原则上应通过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申请国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

  3、申报材料:省(区、市)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文件,各县(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省基本情况表(一式十份,并附电子文件)。

  4、申报时间:请各省(区、市)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部、财政部,申报材料由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司:许增泰 
  联系电话:010-58881428

  科技部农村中心:王  强 
  联系电话:010-68511850
  传    真:010-68522769
  邮政地址:北京市2143信箱2分箱,邮编:100045
  电子邮件:68511850@163.com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