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流科研创新团队入粤最高可获亿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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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流科研创新团队入粤最高可获亿元经费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09-12-23 查看:
  省委、省政府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提出,最高要拿出1个亿要资助引进的世界一流的科研创新团队,600万元资助引进的领军人才扎根广东。

  首批世界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的申报,已于今日(12日)开始。那么,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申报、评审,如何进行?记者采访了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

  国内外顶尖专家评审有利害关系者应回避

  问:对创新科研团队的最高财政支持金额高达1个亿,大家都很关心如何保证公正评审。在这一方面,我们如何规定?

  答:在评审程序上,我们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实行一套与国际接轨的评审机制。创新科研团队的评审分为初审、匿名函审、现场评审三个阶段。

  匿名函审工作由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办公室根据团队研究的专业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内外同行顶尖专家组成,对每个团队进行匿名函审的专家应不少于9名。该阶段重点是对拟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判,由抽取出来的同行顶尖专家对通过初审的拟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进行函审,匿名评审未到半数同意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现场评审工作由专项办组织科研、技术、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拟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进行现场评审。专家委员会由11位专家组成,省外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50%,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外籍专家参与。

  评审专家与评审对象有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近姻亲关系或与其个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

  团队成员人事关系必须转至用人单位

  问:创新科研团队引进之后,如何管理、考核?

  答: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必须与专项办签订工作期限5年以上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必须就合作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待遇、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引进人才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专利等,均应标注“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计划资助”字样。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引进国内创新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用人单位,全职在单位工作。引进海外创新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用人单位工作。

  团队首次发放经费原则上占总额的30%

  问:创新科研团队的经费如何下达?

  答:原则上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正式到位后,首次发放经费总额的30%,剩余的70%按项目计划从第3年起逐年支付,每年的年终检查合格后,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下达。如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因工作需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经费的下达可通过协商后,以适当方式发放。

  创新科研团队工作2年后,从第3年开始,每年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由专项办和用人单位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职责履行情况、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专项经费停发,连续2年不合格者,终止发放专项经费。

  项目期满后,由专项办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等进行期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继续发放剩余工作经费。对项目执行效果差的,视情况要求其退回剩余经费或全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