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组织研究“粤港科技合作研发机构进出口关税优惠政策”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 发布日期:2010-08-04 查看:7月30日下午,我厅联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谈,讨论“香港在广东设立研发机构或粤港联合在广东设立的研发中心进口研发设备、实验器材及样品的进口减免税”问题。香港创新科技署陈圳德助理署长、我厅陈新副厅长、合作处王韧处长、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业务处江贺玮副处长等出席。
会上,港方首先提出港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设备等在实际通关过程中希望享受免税政策遇到的各种问题,希望与广东加强交流合作共同解决。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江贺玮副处长介绍了海关相关免税政策,并就港方提出相关个案问题进行了分析。经过研究讨论,与会代表同意粤港双方联合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双方的政府官员、大学、科研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人员参加,目标是一方面研究国家现有的相关政策,编制《科研机构进口研发设备、实验器材及样品的进出口减免税相关问题技术指引和操作手册》;另一方面梳理出现有国家政策没有规定,而又是在加强粤港科技交流合作中必须解决的问题,通过粤港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国家在广东先行先试。
我厅合作处许哲、政策法规处龙云凤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