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通过考察论证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 发布日期:2011-04-19 查看:2011年4月12日至13日,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姚化荣处长率专家组对东莞市石龙镇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石龙镇建设规划进行论证。专家组由中科院广州分院常务副院长黄宁生教授等专家组成。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陶练敏调研员主持汇报会。
专家组分别听取了石龙镇政府领导关于申报工作的汇报和实验区发展规划方案的编制说明,考察了石龙镇有关社区、学校、医院和污水处理厂,参观了西湖区绿道等不同类别的单位。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规划研究及综合讨论后提出了反馈意见。
通过考察和论证,专家组对于石龙镇可持续发展建设给予了较高的综合评价,实验区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要求,提出以实现 “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追求绿色GDP”的低碳产业发展模式为发展思路,建设成为“生产力发达、经济实力雄厚、文化底蕴深厚,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古镇新城(生态城)”为主要内容的广东省可持续发展示范总体目标,既符合实际又有特色。重点规划领域、保障措施和示范项目能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体现了石龙特色。
专家组一致认为,石龙镇具备了创建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条件,在珠三角地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我省同类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意推荐为“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也针对石龙镇的建设、规划内容等提出了相关的修改意见。
在论证会小结讲话中,姚化荣处长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的支持指导和辛劳表示感谢,对石龙镇党政班子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工作的高度理解和重视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国家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工作非常重视,通过十二五科技规划还将有新的支持举措。今年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二十五周年,国家将举行一系列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希望在二十五周年纪念之际,各地县党政领导抓住机会,特别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勇于负起责任,努力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宣传作用,争取在科技厅的指导下,在当地政府的重视领导下,把这项工作真正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抓手、作为区域民生工程来落实,正确理解和处理发展经济与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切实找准平衡点和结合点,在我省创建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东莞市科技局沈海邑副局长参加了考察论证活动,石龙镇政府主要部门以及各镇区领导也出席了论证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