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人才中山重奖500万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1-06-09 查看:昨日(7日),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和《中山市爱才重才奖评选暂行办法》。其中,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最高奖励高达500万元“爱才重才奖”为广东省内首创,将对引才育才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不惜重金进行奖励,既是中山市对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也是彰显该市“以人为本”、人才第一资源理念的生动体现。不同于分部门、分系统、分行业、分类别的人才激励表彰,这两个办法是中山市首次制定的由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综合性人才奖励办法,与此前中山市的人才战略相比,具有表彰规格最高、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特点。
根据办法规定,中山市将对创新型科技人才设立“突出贡献奖”,表彰奖励为中山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或团队。突出贡献奖首次评选后每2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将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爱才重才奖”旨在表彰奖励为中山市人才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的用人单位。爱才重才奖首次评选后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若干名。获奖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