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正式实施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1-09-02 查看: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贯彻实施。《规划》指出,通过实施本《规划》将显著提升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城市创新功能和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推进广州发展方式转变,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走创新发展道路。
《规划》明确了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建成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华南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国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高地、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亚洲领先的信息化都市和国际先进的区域创新发展引领示范区,成为创新环境友好、创新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效益好、创新辐射范围广、创新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包括,自主创新、价值创造、开放合作、引领示范等原则。
《规划》提出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支撑城市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超前部署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创新潜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为进一步夯实创新发展基础,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提高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规划》着重抓好“八大重大工程”,即推进华南科技创新中心、信息广州、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创新型园区、民生科技应用、文化环境和社会事业。
针对实施过程,《规划》提出了详细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为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设立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养创新型人才。加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税收优惠。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科技招商。加强城市创新发展用地规划。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