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56条”新政 专项资金扶持科技企业

当前位置: 主页 > 产业动态 > 科技信息 >

广东推“56条”新政 专项资金扶持科技企业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2-02-07 查看:
 

  

    2月1日,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分行负责人的身影先后出现在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据省中小企业局介绍,两家银行此次登门拜访,除了送去新春问候,主要针对省内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前来商谈合作。而在此之前,广发银行与中信银行广东分行的主要负责人已就相关事宜同省中小企业局达成初步意向。就在同一天,国务院再次确定了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融资等方面的四条措施。

  作为中小微企业的密集之地,中小微企的生存状况牵动着整个广东的经济形势。广东也于上周四出台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56条”)。“56条”是2月1日“国四条”后,国内出台的首个省级层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据了解,“56条”汇总了广东省内13个省直部门的具体措施,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政策优惠、缴费与土地价格优惠、融资支持、强化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共56条内容。据介绍,在“56条”起草过程中,主要针对省内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比如省财政厅将2012年省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从原来的1.8亿元提高到2.5亿元,都为中小微企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亮点1-融资不再单一依赖银行

  未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助于从另一角度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

  与以往单纯依赖银行这一融资途径不同,“56条”提出“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等措施。专家分析,将保险、集合票据、上市融资等手段整合进来,将大大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直以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主要以银行间接贷款为主,未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助于从另一角度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省中小企业局认为,发行“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是“56条”创新融资模式的另一亮点。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之前已经在佛山取得一定成效,‘56条’第一次以省级文件形式,确定通过‘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并首次明确了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金融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3个部门负责。”

  另一方面,在国务院和银监会以及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纷纷出台后,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贷款也已成为银行2012年贷款的重中之重,不少银行已经专门将中小企业贷款单列。广发银行行长利明献表示,2012年广发行计划新增中小企业的贷款不低于三百万元,计划在广东省内新增的投放比例将超过50%。与此同时,广发银行今年还计划申请发行约30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将发行金融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也已经申请提出发行计划,累计规模达1300亿元。

 

  亮点2-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相当于为有关企业提供了一笔半年期的银行无息贷款,可一定程度缓解其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

  “56条”规定,“对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目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借鉴了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当时,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政策,规定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执行期在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今年广东参照出台类似政策,该负责人估计,这相当于为有关企业提供了一笔半年期的银行无息贷款,可一定程度缓解其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帮助其减轻负担。

  此外还规定,结合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费率的要求,目前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地区的单位缴费比例可逐步降至15%。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并进一步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我省“双转移”战略的实施。

 

  亮点3-专项资金增幅近四成

  从“56条”来看,2012年直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2012年,这笔专项资金将从1.8亿元增加到2.5亿元

  2012年广东出台“56条”扶持中小微企业,财政支持相当给力。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6条”来看,2012年直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这笔专项资金将从1.8亿元增加到2.5亿元,增幅近40%。

  直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省级财政资金还包括: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安排5000万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安排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境内国际性展览会;安排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上,并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展位费补助,统筹使用企业缴纳的展位费、广告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除了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外,全省其他各级财政还将配套安排资金约3.5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56条”还提到,2012年将统筹省财政现有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进口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上述负责人介绍,比如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11年省财政安排了省级挖潜改造专项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约4亿元,2012年,省财政整合以上资金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到5亿元;再比如每年安排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是2.42亿元;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是3亿元;高新区引导专项资金是5亿元;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是22亿元等等。这些资金虽然并不是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但随着“56条”的出台,这些专项资金无疑将更加向中小微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