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试点并推打通科研转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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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试点并推打通科研转化之路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6-09-08 查看:
 

         院校是科技成果的富矿,成果转化是否顺利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然而,由于历史政策“红线”太多,科技人员对此顾虑较多,在“粤十二条”提出的促进科技创新政策中,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可以说是攻坚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粤十二条”提出要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完善其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激励机制和个人奖励约定政策。2015年7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为了推动这些政策贯彻落实,我省正率先探索将有关的政策措施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研究出台《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

  南方日报记者 林亚茗 曹斯 通讯员 林满 刘建峰 粤科宣

  设联席会议推技术入股改革

  《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关于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持股政策和具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建立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内部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清晰、规范的操作流程等。

  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打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省科技厅召开了推动落实技术入股改革座谈会,组织14所高校、科研院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发动院校开展这一工作。

  针对难点,省政府成立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由科技、教育、财政、人社、审计、国资、工商、知识产权等八部门组成,以切实推动我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7月21日,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了两个标志性项目:原则通过了广东药科大学郭姣教授技术入股申请和广东工业大学陈新教授团队专利实施许可申请。这在全国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中具有先行先试的意义。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和完善了高校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评价考核办法。省财政厅根据《实施方案》关于院校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的要求,取消了相应的审批流程。省人社厅联合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将技术入股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依据。省审计厅明确,对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关科技入股事项的审计工作按《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

  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是科技创新一系列政策中最复杂的政策之一。我省正进行有关地方立法,将明确许多争议,进一步激发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减免单位负责人的决策风险和责任;另一方面,为加强考核监督,明确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细化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院校的财务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引和规范。省教育厅出台意见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人员在岗尽职的前提下,利用本人及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岗创业或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高校根据科研人员的不同岗位类型,合理设置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与考核周期。

  但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科教界“又喜又忧”。对此,我省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省科技厅去年底将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试点单位,鼓励其积极探索,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形成一套规范的具体操作程序,为政策全面实施发挥示范作用。这三所试点高校在完善实施操作细则、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委员会、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技术入股案例实操等改革实践方面形成了有效的经验模式。

  如华南农业大学多个科研团队正与企业洽谈技术入股合作事宜,该校刘耀光教授团队与一家上市公司洽谈,以基因编组有关技术作价700万元入股成立科技公司。另外,我省37家科研院所也推进了这一改革工作,并制定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

  同时,我省各地市科技部门也积极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

  样本1

  “多年的科研成果到了收获期”

  省农科院上半年成果转化收益近4500万元

  “水稻所经过多年精心‘养鱼’,2015年和2016年进入丰硕的收获期。加上成果转化的新政策出台,科学家们积极性大增,新品种源源不断地出来,要求合作的企业纷纷到我们的试验田探宝。”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副所长肖昕说。该所去年成果转化是1460万元,今年已经超过2000万元。其中,“抢到”一个杂交稻组合合作权的企业,5天内就打来1508万元的成果使用费。这笔收益在扣税后的75%——800万元,奖励给了研发转化团队及相关人员。

  省农科院是我省农业科技的“大腕”,担负了许多公益科研任务。该院加大成果向农业龙头企业转化的力度,院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委员会”,探索建设农业创新成果孵化基地和成果技术交易平台。

  今年初,院所两级都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入股管理办法,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研发转化团队分配比例可以达到50%—70%,营造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章可循的政策环境。

  今年7月11日,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和华南农业大学共同主办与龙头企业对接活动,全省50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出席,洽谈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为了让科研更接地气,该院在5个地市设分院,并与企业合作建立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以建立覆盖全省的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体系。

  这些措施令成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升。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实施成果转化项目112项,转化收益4474万元,项目数和收益数均比2015年又有20%的增长。

  样本2

  暨南大学教师从事应用研究也能评教授

  成果转化收益85%奖给团队

  “我们学校信息技术研究所‘超展系统技术’团队投入400万元,在同行中率先研发技术。为了占领行业前端的良机,今年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新政策,该团队通过技术入股的方式,与3家公司组建成果孵化企业。”日前,暨南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林满介绍。

  该校去年底被省科技厅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出台了《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与综合改革方案》和《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28条》,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改革措施。学校通过投入自有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组建战略性风险投资基金等多元化资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的成熟化和转化。

  该校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和社会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专门设置针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岗位系列,试行以专利、横向项目和成果转让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学校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一位教师长期从事应用研究,在副教授岗位苦干了11年,取得了视觉智能数控系统系列成果,是广东省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将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视觉智能控制器产品产业化。在新的人才评价指标下,该教师顺利晋升为教授,是第一批尝到改革甜头的教师之一。

  暨南大学成立了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咨询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委员会,完善了成果转化组织架构,并制定了技术入股改革方案等文件。

  学校明确了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收益分配和激励措施,其中规定成果转化收益85%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细化了具体成果转化实施流程。这一系列办法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就在刚刚过去的暑假期间,学校科研人员就向学校提交了近10项专利成果的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