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116项事项 勾勒创新路线图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6-09-26 查看:
就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进新一轮中国改革大潮迎来1000天前夕,排头兵广东再次迅速行动起来。在9月22日举行的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加快推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战略举措,重点通过制度创新,为推进科技创新保驾护航,提供政策制度保障,是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所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是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2015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京津冀地区、上海市、广东省、安徽省、四川省、武汉市、沈阳市和西安市等8个区域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同年11月,广东省政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报送了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下称“试验方案”)。今年6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试验方案。
推进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聚焦那些真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硬骨头”,对于广东来说,既能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又能充分调动各方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将我省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也必将为广东未来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新动能。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吴哲 实习生 陈浩珍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广东要加快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必须做到三大体制机制创新、四方面先行先试改革,并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重点推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建设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增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优化创新型经济区域布局等五项重大发展任务。
而此前,我省按照“边报批、边改革、边推进、边落实”的原则,在申报过程中同步推进改革试验,在国家批复后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已取得初步成效。特别是国务院批复我省试验方案后,我省迅速制定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系统梳理、细化提出了116项具体改革事项,包括国家授权的改革事项16项,省属权限改革事项100项。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州召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座谈会,对我省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让科研人员
可以“名利双收”
作为我省农业科技的“大腕”,广东省农科院这两年进入丰硕的收获期。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实施成果转化项目112项,转化收益4474万元,项目数和收益数比2015年又有20%的增长。其中,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就曾一次性收到了拿下杂交稻组合合作权的企业支付的1508万元成果使用费。这笔收益扣税后的75%——800万元,奖励给了研发转化团队及相关人员。
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让科研人员可“名利双收”,一直是制约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省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7月印发了《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同年11月,省科技厅重点推动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药学院3所高校开展试点工作,并成立了由科技、教育、财政等8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所高校、37所科研机构开展了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工作,并已产生45起技术入股转化的案例。
推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正是试验方案中提出的三大体制机制创新之一。
试验方案强调,要通过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成果与产业、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以及研发人员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的对接,大力推行放权让利为导向的激励政策,完善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有效转化,将我省建设成为富有效率的创新成果汇聚中心和孵化、育成、转化基地。
其中,具体改革举措包括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完善学校和科研机构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建设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
100项省属事项
已推进实施83项
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一位教师长期从事应用研究,在副教授岗位苦干了11年,将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视觉智能控制器产品产业化,是广东省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去年底,暨南大学被省科技厅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出台了《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与综合改革方案》和《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28条》,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改革措施,并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专门设置针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岗位系列,试行以专利、横向项目和成果转让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新的人才评价指标下,该教师顺利晋升为教授,成为第一批尝到改革甜头的教师之一。
这正是试验方案中所提出的另外一项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通过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战略,着力突破制约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引进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激励和使用人才,将我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具体改革举措包括: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完善科技人才交流制度、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完善职称评价办法、实施高层次人才补贴优惠政策,实施科技人员出国(境)分类管理、完善跨境跨国人才服务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等。
此外,试验方案还提出推动完善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逐步完善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与金融服务平台体系,积极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赢。
记者了解到,围绕上述三大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我省已推进实施一批省属权限创新改革事项,共4个方面100项。其中,已制订配套政策文件并推进实施有45项,已推进实施的具体工作任务38项,正在起草方案或研究推进的事项17项,改革进展总体顺利。
9项经国家授权
改革事项已落地
与此同时,围绕试验方案所提出的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深化开放创新等4个方面的先行先试改革,我省还提出了16项经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其中,有9项已经落地实施,取得初步成效;2项已完成初步方案或实施细则,正在向国家部委衔接争取实施。
在广东居留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可以聘雇外籍家政人员;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可以办理5年以内签证、停居留证件;因紧急事由来粤就读的中小学校外国学生,可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和居留证件;对在广东自贸区投资额达100万美元(鼓励类产业投资达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良好的外国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今年6月29日,公安部正式批复广东省公安厅提出的16项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入出境和停居留政策措施,我省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取得新突破。目前,我省已受理批准符合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条件的签证证件700人次,广东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落地实施的9项授权改革事项还包括全面启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积极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权、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开展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