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数字赋能广东民生兜底保障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1-07-30 查看:7月2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截至6月底,广东已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社会救助提标任务,全省低保对象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分别位居全国第5位、第6位。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1%,在保障水平上成效明显,走在全国前列。”会上,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表示,在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2021年广东省及省内21市的低保和特困标准同比增加至少3.5%。
为了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从“输血”到“造血”、从“物质”到“服务”等多样化救助需求,今年6月广东出台《实施方案》,提出6项任务要求及24项改革措施,着力构建全面、主动、精准、高效、温暖、及时的“大救助”体系。
“到2022年,广东将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聂元松表示。
2021年低保和特困标准同比提升至少3.5%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在广东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社会救助制度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
据悉,广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60.5万,其中91万人口享受了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目前,广东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分别位居全国第5位、第6位;特困供养人员21.9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4元,均位居全国第5。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1%;低保补差年均分别增长11%、14%;城乡特困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5%、16%,提标幅度较大。到今年6月底,省和21市已出台并公布2021年低保和特困提标文件,在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比上年增加至少3.5%。”聂元松表示。
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离不开多方面制度体系支持。《实施方案》创新“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主动发现+报告”的救助模式,通过党员结对帮扶、提供专业服务、定期走访等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今年4月以来,广东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上门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53.1万户,帮助解决政策性问题233个、个案性问题16485个。
作为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救助制度也一直备受关注。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锦汤表示,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囊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医疗保障体系。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困难群众个人无需缴费。同时,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不低于80%的比例再次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2020年,广东全省共支出8.53亿元,帮助404.63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共支出25.94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救助。
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将“9+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展为“9+1+N”。其中“N”是指在“9+1”的基础之上,各地需根据困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给予救助,比如给予相应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等,更加丰富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这意味着,广东省在社会救助体系覆盖上将更加全面。包括针对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群体、全体公民等不同需求的对象层,建立三个救助圈层,细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同时,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社会救助体系覆盖面的扩大也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聂元松表示,广东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搭建大救助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双向反馈,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通道,推进实现更加精准的智慧救助。
其中包括,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抓手,打通救助对象核定难、认定标准不统一、救助碎片化、重复救助与漏保共存的障碍,精准对接救助资源,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
同时,全面推进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需求统一发布等,推进认定结果共享使用,建立动态更新的对象数据库,打破政策壁垒,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据悉,目前粤省事已上线“救助自诊”程序,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救助要求,系统自动指引其提出并办理各项生活和专项救助申请,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我们正在积极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聂元松表示,“到2022年,广东将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