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告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7-07-31 查看:
二〇一七年46号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工作部署,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于2017年8月至11月依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为广东省境内企业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采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经济指标、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
三、数据采集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时期为2017年上半年和2016年全年。
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上网填报数据(网址:qyzh.gddsj.gov.cn)。
五、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填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六、采集的数据仅限用于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企业进行考核或处罚的依据。
七、数据采集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举报。举报电话:020-83134281,传真:020-83133344。
特此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