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查看:粤科函区字〔2021〕1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21年11月17~21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将举办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论坛、专业技术会议、活动和分会场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要求,由省科技厅继续牵头组织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21日(周三~周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二、广东展区位置
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项目征集和活动安排
(一) 参展项目征集。
围绕“十三五”规划成果、“十四五”规划布局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广东团主要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展示,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
2.聚焦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重点遴选一批双十产业集群的优秀技术成果、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参展。
3.遴选一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等单位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参展。
鼓励参展单位携带实物展品参展,大会在宣传推广、奖项评选方面优先考虑携带实物展品参展的单位。
(二) 同期活动。
为充分利用大会平台,大会期间广东团将举办科技成果路演推介、科技创新合作论坛等活动;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需求在高交会上组织各类交流洽谈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组织广东团参展单位积极参与大会举办的项目配对洽谈、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专业沙龙和评奖等各类活动。
四、组织工作要求
(一) 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二) 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3~5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五、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24日17:00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三届高交会参展报名表》,并将表格盖章件、Word版本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至电子邮箱。
广东团将对展示项目进行择优筛选,遴选确定参展名单。
七、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
电 话:020-83717947、83163254、15017577461、13316124119
邮 箱:skjt_huangss@gd.gov.cn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杨保志
电 话:020-83163891、83163862
省科技厅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