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 发布日期:2009-08-21 查看:粤科函高字〔2009〕100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要求,促进我省产品不断向产业链高端攀升,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引导作用,我厅将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㈠ 申报条件: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符合以下文件规定范围内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
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附件)。
⒉《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版)。
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版)。
㈡ 受理时间:9月1日至10日。
㈢ 受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㈣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附软盘或光盘拷贝的电子文档。
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给予审核,填写汇总表后按时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黄攀,电话:020-83163635,138 2623 2127
E-mail:huangp@gdstc.gov.cn
附件: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http://www.gdstc.gov.cn/msg/dk/upload/tzgg/200806/fj1gjzdzc.doc
⒉《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版)
http://www.gdstc.gov.cn/msg/dk/upload/tzgg/200806/fj2zggxjscp.doc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2505794533744917240247454612612.html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2505794533744917240247454612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