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 发布日期:2010-02-26 查看:
粤科高字〔2010〕2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不发深圳市),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520家企业被认定为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
该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有效期为三年。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