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10-09 查看:
粤计算字〔201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企业单位:
广东省计算中心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4年经广东省财政厅认定为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4〕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新形势下各类企业的发展现状与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企业会计人员年度法律法规教育学习与培训工作,促进各企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解决各类企业在申报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对财务问题的相关政策解读,经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同意,广东省计算中心(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于今年10-11月联合举办两期“2014年度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4年10月22-24日
第二期:2014年11月3-5日
培训地点:广东省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12号广东温泉宾馆(陶然厅)
二、报名条件
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民营、省高新技术等企业的会计主管和会计从业人员。根据省财厅会计人员的管理规定,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请各单位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 统一组织本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指导》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政策及财务问题讲解》
四、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班实行考勤制度,经考试合格,可取得本年度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24学分,培训结束由举办单位统一发证或学时证明,在5个工作日内将学时登记在省财政厅(www.gdczt.gov.cn)“会计管理”栏目,可自行查询打印学时记录。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会务工作由广东省计算中心负责;省高新企业协会仅作为主办单位之一,不收取任何费用。
培训费:1500元/人(包括:课程费、培训资料费、会场租金、餐费等)、住宿费300元/2天(学员自理)。
六、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
省计算中心联系人:
罗莉萍020-83548221、钟艳玲020-83549674
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系人:
李佳妮020-38458699
附件:1.乘车安排
广东省计算中心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