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3-30 查看: 粤高企协﹝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接了省高新技术产品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评审工作。现向有关单位征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专家库专家。邀请入选专家可参与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和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评审工作,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战略咨询等服务。现将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科技咨询工作,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熟悉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则;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各类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类专家。
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企业技术类专家。
(1)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央属企业研发机构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内500强企业研发负责人;
(3)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正式聘请的现任决策咨询专家;
(4)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专家、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
(5)曾任国际知名的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
3.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专家。
(1)省直有关部门、党政机关从事软科学管理(科技管理)、政策研究和调研、决策咨询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2)高等院校从事科技管理的校领导、科技处(科研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管理学院、经贸学院、行政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等从事软科学研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3)科研院所从事科技管理的领导,或从事软科学研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领导、政策法规处负责人;
(5)行业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从事科技管理的负责人,曾主持或主要参与(课题组前3名)省部级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研究项目;
(6)其他软科学研究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4.国际合作管理专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副处级以上的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有国际科技合作管理经验的专家。
(三)专家优先入库条件。
1.两院院士;
2.博士生导师;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4.国家863、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科技专项评审小组组长、重大工程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5.入选省级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或领军人才;
6.在本领域的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以主要完成人发表成果;
7.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以及省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在前3名的获得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4.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二、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省级有关研究机构、各高校为专家推荐单位。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审核通过将获得2015年度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候选评审专家资格。
四、联系方式
陈辛、温毅敏 020-38458669 罗力科 020-38458076
传真 020-38458017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