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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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8-28 查看:
 

  

粤科函基字〔2014〕1094号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申报时间将于8月1日开始(预通知发布时间),9月1日17:00结束。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4年省基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报人与依托单位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1与附件2)进行申报。
  
  (二)省基金办将在申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网上审核,申报书网上审核合格的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网上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状态为“基金办审核不通过”,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说明原因并予退回,不予重新修改提交。
  
  (三)申报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预定于9月15日17:00前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一楼业务受理窗口,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包括申报人姓名、职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不按时报送视为放弃申请。
  
  (四)省科技厅一楼业务受理窗口将对纸质申报材料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网上状态为“科技厅已受理纸质材料”,方可进入评审。纸质材料与申报情况及要求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2014年起,省基金申请人需按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申报要求执行)。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面上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
  
  (六)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七)每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八)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没有上传,或者印、章、签名不全,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九)项目试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十)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2014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含科管研究)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申报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2. 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8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社会发展重大基础研究问题的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院士除外)。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72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另外,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针对“十三五”广东基础研究工作布局开展相关课题战略研究。申报条件为:
  
  1.申报单位为近三年获得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单位;
  
  2.申报人为从事本单位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
  
  3.申报人从事基础研究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申报题目:
  
  1.“十三五”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战略发展研究;
  
  2.NSFC-广东联合基金管理模式及发展研究;
  
  3.“十三五”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研究;
  
  4.“十三五”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研究;
  
  5.广东省大型仪器共享共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
  
  6.广东基础研究成效宣传机制研究;
  
  7.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的研究;
  
  8.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培养原创科技人才模式研究;
  
  9.中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10.自然科学学术不端及学术腐败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1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优化管理研究;
  
  1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政策研究;
  
  13.“大科学工程”落户广东发展研究;
  
  14.基础研究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本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国家973计划首席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本年度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拟资助2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1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规定。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1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注:两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针对电子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新能源、人口健康、海洋等领域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布局,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依托单位。
  
  申报重点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医疗器械;环境治理与资源再利用;海洋生物制品等。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重点项目规定。
  
  (七)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与稳定发展,与粤东西北地区高校(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除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粤东西北地区特色基础研究,为粤东西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年度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该项目申报人条件、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特色,优先推荐青年创新人才)。
  
  三、限项要求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要求为:
  
  (一)研究团队:每个单位限报6项(2013年及以前未能获得该类项目资助的单位限报3项),获取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资助项目单位另增加2项,具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2项,985院校另增加2项。
  
  (二)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任一年度获省基金资助重点项目数最大值的3倍(近3年未能获得该类项目资助的单位限报2项),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
  
  (三)自由申请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N2014=(10或15)+3.9×Max
  其中:N2014为各单位2014年度可申报自由申请项目项数;(10或15)为基数,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采用10,高等院校采用15;Max为本单位近3年中某一年度资助自由申请项目数最大值;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2013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超过100项的资助单位另增加10项。

  (四)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2013年获得国家973计划首席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超过100项的资助单位另增加1项,近三年获得省基金管理先进单位另增加1项。
  
  (五)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N2014=3+X
  其中:N2014为各单位2014年度可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项数;3为基数,X为本单位获取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及国家973计划首席项目数。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增加1项。
  
  (六)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每个高校限报20项,其他单位各限报5项。
  
  (七)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
  
  (八)省级重点实验室配给的申报指标由该实验室支配。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7月31日- 9月1日17:00;
  网上形式审查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8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15日17:00;
  评审时间:2014年9月16日- 10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核实发现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申报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省科技厅一楼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彭向阳 020-83163880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王炜清 020-83170067


  附件:
  
1.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2.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科目填写指引;
  
3.2014年度省基金申报指南编制说明。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