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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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4-11-27 查看:
 

  

粤知产〔2014〕19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任务部署,运用专利制度增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经公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确定深圳等4市知识产权局牵头承担“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并将其纸件(深圳市项目一式6份,其他市项目一式8份)及电子件,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合同书》电子版,我局将发送至各项目的主承担单位,请各主承担单位注意查收并认真组织填写。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签订合同后随即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推动项目实施,保证质量;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中期,各项目主承担单位应向我局报送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1月26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邮编:51007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1. 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立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