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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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6-04-29 查看:
 

 粤知产〔2016〕92号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密集型产业集聚区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密集型产业集聚区项目立项1项(见附件1),经费支持50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见粤财教〔2016〕81号文)。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见附件2)并打印纸件(一式4份),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5月19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
zscqj_cyc@gd.gov.cn。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自2016年 4 月1日起计算。
  四、请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认真做好工作计划,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9日
(联系人:郑俊秋,联系电话:020-8760978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邮编:5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