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6-05-05 查看: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创业载体管理,打造资源共享的科技创业服务网络,提升我省科技创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决定在全省开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工作。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登记后方可纳入我省各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管理和扶持范围,但登记不能取代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时间要求
1.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须于2016年5月9~22日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gdfhq.org)完成登记申请并提交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
2.纳入各级科技部门管理,尚未被认定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须于2016年5月9~22日在平台完成登记申请并提交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
3.鼓励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参与登记,常年受理;
4.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科技主管用户)请于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本市的审核工作。
二、登记条件及要求
参与登记的机构根据登记的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登记的相关工作。
三、登记流程
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平台在线注册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登记成功。
请各级科技部门,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度重视登记工作,登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朱 婧,020-83163487
左 洋,020-83163285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文晓芸,020-83163877
技术支持电话:18922955010(何先生)
附件:
1.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登记管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2.广东孵化在线平台 用户手册V1.0(普通用户)(在平台登录页面下载)
3.广东孵化在线平台 用户手册V1.0(市级科技主管用户)(在平台登录页面下载)
省科技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