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质监局 发布日期:2016-06-08 查看: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局(含顺德区局,下同)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指定专人指导参与评价的单位开展数据填报和审核汇总工作,并对申报数据严格保密。请各市局于7月15日前将参与评价的区域数据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报省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洪乐,020-38835755
邮箱:84237557@163.com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