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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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发布日期:2016-08-18 查看:
 

粤文市〔2016159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局,各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粤宣通〔2016〕38号)要求,省文化厅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行业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项目遴选及网上申报工作。由于申报时间紧迫,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组织抓紧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条件要求、文化内涵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优质文化项目进行申报。

   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2年以上(含2年,以2016年1月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行业的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均可向省文化厅申报。

   申报主体必须是建设和运营申报项目的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的规定。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资助重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报材料等条款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含资电子文档)。条件不符、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规范填写制作。封面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全称、申请资助方式、联系方式,并与《立项申报表》、《二级项目申报信息录入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申报承诺书》需由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依次编制目录、统一标注页码。

   3.《申报项目情况简表》用双面A4纸打印,不得增加附页并请单独装订。

   4.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有关电子文档需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个。

   5.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对集团管理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后向文化厅提交推荐材料;其他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厅提交申报材料。

   6.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

   三、审核和报送

   1.申报材料须于2016年8月25日前送至省文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2.省文化厅将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项目遴选和实地考察,评选后的项目统一报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类”评委会办公室评审。同时,入选项目须在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未通过遴选的项目不得自行录入。

   特此通知。

 

   附件:1.立项申报表.doc

        2.二级项目申报信息录入表.doc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4.“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文化厅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