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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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服务业发展处 发布日期:2017-07-18 查看:
 

  

粤发改服务函〔2017〕3690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116号,以下简称《大纲》)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是我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着力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要按照《大纲》的要求,不断优化提升珠三角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泛珠三角服务业合作;增强广州-深圳国际服务枢纽和文化交流门户功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服务经济中心;开展深圳、中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促进服务业制度创新;加快建设前海、南沙、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

  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衔接国家相关部委后续出台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各地各部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经验举措和成效,请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14日

 

  相关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