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村经济处 发布日期:2017-09-04 查看:
粤发改农经函〔2017〕4611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以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文印发了申报通知(附件1),明确从2018年起,整合优化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重点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做好我省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国家认定的17个畜禽养殖大县(附件2)。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具体由相关县(市、区)发展改革、畜牧、农村能源部门(若实施方案涉及大型沼气工程)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
三、择优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将根据各地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工作基础等因素,综合平衡,筛选确定3个项目备选县(市、区)上报国家。拟上报项目优先考虑养殖量大、治理难度高、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其他作为储备项目,争取后续年度列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
四、项目建设要求。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批复后,项目县要利用地方投资、养殖主体自筹资金、社会资本等,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开工和建设情况作为安排2018年中央投资补助的重要依据。
请各地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按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附件:1.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文
2.广东省畜禽养殖大县名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贝燕威,020-83133056;
省农业厅畜牧处,曹长仁,020-37288451)
相关附件:
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文.pdf
相关附件:畜禽养殖大县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