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发布日期:2018-06-25 查看: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工作部署,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于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依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为广东省境内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采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质量效益、生产经营等情况。
三、数据采集频率为季报,全年4次。
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上网填报数据(网址:qyzh.gddsj.gov.cn)。
五、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六、采集的数据仅限用于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企业进行考核或处罚的依据。
七、数据采集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举报。举报电话:020-83133495。
特此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