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10 查看:
省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必须是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见附件2)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中心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项目承担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了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并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请省教育厅(负责推荐高校)、省科技厅(负责推荐科研院所)、省国资委(负责推荐省属国有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负责推荐本地企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并填写《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于8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正式送达我委创新发展处(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经审核发现申报不真实,将在全省通报,并给予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单位(承担单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各市、各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取消该市该部门推荐的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附件: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张德瑶 联系电话:020-83133069;王亚飞 联系电话:020-83138758;电子邮箱:fgw_cxc@gd.gov.cn)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公告2017年第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