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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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通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1-07-14 查看:
通告〔2021〕26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18〕43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2021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为2021年7—10月,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计划免费培训约6000人次。

  二、培训专题及课程

  围绕我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突出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设置产业集群发展、先进制造、数字化转型、创业创新、精益生产、转型升级、投融资和服务能力提升等8个专题,计划安排战略性产业集群高级研修班、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培育专题研修班等46个培训课程、89个班次(详见附件)。

  三、承办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8个承办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学员招生、培训实施、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省内中小微(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报名请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人才培育“活动管理系统”或关注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有关情况可咨询相关招生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是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积极发动当地企业参加培训,配合承办单位或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做好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相关人员跟班学习,工信系统参训人员不得超过每个培训班次人数的10%;二是各承办单位根据广东省以及培训地市、院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培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密组织开展培训;三是参训学员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护,遵守院校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配合承办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期间,除学员往返交通费以及高级研修班学员住宿费自理外,其他涉及的师资、食宿、培训教材、场地等教学组织实施费用全部免费,如有疑问,可通过监督电话(详见附件)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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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02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实施计划表.xls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