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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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查看: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现将《国管局办公室关于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4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动员征集主题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管局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公共机构管理干部参与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以下简称“示范案例”)主题“云”征集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反馈案例主题征集需求。

  二、编写单位范围

  全省已获“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等称号的公共机构,以及入选各项工作试点的公共机构。

  三、组织编写案例

  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编写单位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编写示范案例,案例主题可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公共机构节能和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的示范案例主题中选择,案例编写体例要符合国管局案例模板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案例的征集工作,收集、汇总本地区公共机构编写的示范案例后,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yjjn@gd.gov.cn。

  省能源局牵头负责组织省直单位示范案例的征集和全省示范案例的遴选、申报工作。请省直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编写的示范案例纸质版报送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yjjn@gd.gov.cn。

  

  附件:国管局办公室关于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泽航,020-83182949;杨延涛,020-831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