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创新主体融资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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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主体融资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22-05-31 查看:

粤科函资字〔2022〕7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金融需求调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查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融资需求,了解科技金融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及有关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出台科技金融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精准对接各类金融资源打下基础。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 各科技创新主体的融资需求摸查。包括:期望获得的融资时间、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创投基金等股权融资、挂牌上市融资、应急转贷等)、融资金额、融资用途、可接受融资成本;期望获得的其他金融支持(如融资担保、科技保险、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期望获得的相关融资服务。如有融资项目信息简介或投资计划书,可作为附件上传。如暂不需要融资,本项下各数据栏可填报“0”。

  (二) 各创新主体与融资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近三年来已获得融资情况;获得国家、市(区)政府科技计划资助情况;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励情况;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情况。其余相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提取。

  (三) 科技金融工作调查。包括:对科技金融政策的熟悉程度、科技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依托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调查对象是属地为广东省的各类科技创新主体:

  (一) 科技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科技型企业。

  (二)科研单位。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三)从事科技管理、科技咨询服务的单位或者平台。包括: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科技孵化器管理机构等科技管理部门;从事科技咨询服务的各类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四)科研人员。包括从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工作者或高端科技创新人才。

  四、填报形式

  各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填报:

  (一)按单位融资需求填报。主要反映以科技创新机构的名义期望获得的金融支持及相关服务。填报人提交信息后须经过单位审核。

  (二)按个人融资需求填报。主要是反映以科研人员的名义期望获得的金融支持及相关服务。填报人可以直接提交。

  五、填报路径

  已注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用户,可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未注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用户,可在平台注册后登录填报。详见《科技金融需求调查操作指引》(附件1)。

  六、填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发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外部支撑。本次调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打造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中“科技金融”这一重要环节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将文件发至各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项目组,争取更多的人员参与调查。

  (二)统筹组织,认真研究。我厅将对本次调查收集的融资需求进行统计、分析,并按实际情况分类组织银行机构、创投机构、保险机构、北上深等交易所广东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与各创新主体进行对接。涉及单位融资需求的,请各单位组织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认真研究、综合评估,尽可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积极参与,及时更新。融资需求调查将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长期开放填报。我厅将定期收集、整理融资需求信息,及时组织对接工作。首次收集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请于2022年6月8日17:00前完成填报工作。后续如仍有融资需求,可随时通过平台报送信息,工作人员将及时跟踪,做好对接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沈强,020-83163280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周宏虹,020-83163356   

  附件:科技金融需求调查操作指引

    省科技厅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