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核实建设项目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通告
来源:省工信厅 发布日期:2022-08-08 查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以下简称《产能置换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我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核实建设项目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核实钢铁建设项目情况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钢铁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前,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钢铁行业专家赴我省钢铁建设项目现场,核实建设项目所在地区、企业名称、拟建的冶炼设备型号、数量、产能等有关情况,并出具建设项目有关情况是否与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一致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冶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三)熟悉钢铁行业技术工艺和冶炼设备,参加过核实钢铁建设项目与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一致性相关工作的单位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单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核实钢铁建设项目情况的工作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属于包干价,报价最高不超过5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核实钢铁建设项目情况的专家费、差旅费、会议费、餐费、住宿费、通讯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出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柒份(一正本六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光盘刻存一份,装订密封后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
报名单位请将申报材料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厅若发现报名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已接受该钢铁项目建设企业委托编制(或指导)产能置换方案,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李华超、熊永南,电话:020-83133416、83133280,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