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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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日期:2016-09-13 查看:
 

  粤经信技改函〔2016〕5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2017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和《关于提前做好2017预算编制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6〕92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 

  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平台、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详见附件1)。 

  (二)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 

  以产业集群为依托,组织开展区域品牌策划和设计,建立品牌相关评价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发挥自主管理和自律规范等作用,引导集群内企业参与品牌建设、实践科学的品牌培育方法、夯实区域品牌发展的基础,加强区域品牌管理,维护区域品牌美誉度、知名度等,提高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竞争力(详见附件2)。 

  (三)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完善企业中央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详见附件3)。 

  (四)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以大数据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培育和建设的大数据产业园;以培育大数据创业创新主体为目标,培育和建设的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详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属项目推荐类别的,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审核,同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 

  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二)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 

  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三)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 

  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与产业政策处)。 

  (四)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标准与应用处)。 

  四、联系方式 

  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黄海丹,联系电话:020-83133384,电子邮箱:zlc@gdei.gov.cn。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张婷婷、付丽彬,联系电话:020-83135972、020-83133465,传真:020-83133247,电子邮箱:1662903267@qq.com。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胡嘉娟,联系电话:020-83180738。 

 

  附件:1.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 

       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 

       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3.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型 

       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4.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 

       据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