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报送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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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报送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的通知

来源: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发布日期:2018-06-08 查看:
 

  

粤发改投资函〔2018〕2696号 

省教育厅、民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体育局、旅游局、扶贫办,省机场管理集团、粤电集团、交通集团、航运集团、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地级市发展改革局:

  为了解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融资需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研究对策建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请抓紧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项目范围。本次梳理填报的主要是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省本级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或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出资,由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实

  施的建设项目。在建项目是指本通知发出之日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包括目前在建和已停缓建的项目。

  (二)梳理领域。本次梳理填报的建设领域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套基础设施)、水利、农业、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城市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市郊铁路等)、铁路、公路、水运、机场、天然气储运设施、环境保护、城镇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体育、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其他领域(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总体情况。各填报单位要摸清底数、科学研判、分类施策,认真梳理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总体情况。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分别汇总填报,其中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实施的在建项目由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填报;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在建项目由有关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填报;省管国有企业组织实施的在建项目由省有关企业集团汇总填报。

  (二)客观摸排资金保障情况。对于2018年投资可按计划落实的项目,要分领域打捆填报汇总情况。对于2018年投资有缺口的项目,应填报投资出现缺口的原因,其中,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填报;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分领域打捆填报汇总情况。

  (三)分类填报处置情况。对于2018年投资有缺口的项目,根据地方采取的处置措施,分为三类填报处置情况:(1)须保障正常建设;(2)不停工但需放缓建设进度;(3)停建。并说明不停工但需放缓建设进度或停建的原因。

  (四)研究提出保障措施。各填报单位要认真梳理2018年投资有缺口项目的主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研究提出后续资金保障措施。

  (五)认真填报项目表格。各填报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准确填报项目信息,真实反映项目情况。梳理填报情况要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投资统计情况相衔接。

  (六)汇总分析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报告。各填报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梳理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情况,分类施策,形成总体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2018年投资可按计划落实的分领域情况、2018年存在投资缺口的分领域情况及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处理情况、加强资金保障的措施等,也可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特别是要针对部分典型项目,深入解剖分析,区分不同情况,提出保障措施。

  (七)其他要求。各填报单位要按照附表要求,通过IMO软件填报项目形成有关情况。本通知、附表、IMO软件及使用说明可在我委门户网站(http://www.gddrc.gov.cn)查询下载专栏获取。各填报单位务必要在6月12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情况报告、附表、IMO数据文件一并报我委。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fgw_wuyx@gd.gov.cn。

  国家要求时间急迫,请予大力支持!

 

  附件: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玉雄,020-83133067;龙智晶,020-83133046;

  传真:020-83138625)

 

  相关附件:在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