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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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 发布日期:2023-10-20 查看:
便函[2023]3483号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35号),请按文件要求及以下事项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深圳单列)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支持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组成联合体方式申报项目。联合体有清晰明确的牵头单位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得超过4家。同一方向联合申报的单位不可单独重复申报。

  (三)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鼓励本地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积极参与,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省内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 https://jbgs.ccidnet.com )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逾期申报原则上视为无效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请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其中,广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每个方向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8个(3个不占我省属地指标),珠三角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参与单位)同一方向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推荐。请推荐单位充分调动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性,积极组织申报实施推荐,并结合本地区相关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谋划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须向推荐单位提交揭榜推荐表、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应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推荐单位须落实指导责任,对申报主体及其申报材料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重点方向分类汇总本地区揭榜单位推荐情况。

  (四)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联络人员,于10月20日17:00前将联络员名单通过粤政易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于11月18日前分类汇总揭榜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获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光盘1个)寄送至我厅(创新处),逾期将不受理推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20-83133219  020-8313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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